为提升我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质量,切实为乘客提供更加优质的乘车环境和出行服务,充分发挥广大市民的社会监督作用,根据《东莞市轨道交通运营企业服务质量考核办法》有关规定,我局现面向全市公开选聘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质量考核委员会委员,义务对我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质量进行考核监督,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数及聘期
选聘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运营服务质量考核委员会委员3名,聘期至2021年年底。
二、选聘条件
(一)年龄25岁至60周岁,身体健康;
(二)每周乘坐我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不少于四次,掌握乘坐城市轨道交通基本常识;
(三)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性格开朗、品行端正;
(四)党员或具备志愿服务经验者优先
(五)非东莞轨道公司员工及家属。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及提交资料。填写《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质量考核委员会委员(市民代表)报名表》(见附件),在表格右上角按要求附上本人彩色近照连同本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发送电子邮件至dggdb0769@163.com。报名时间截止 2020年7月28日。
(二)正式聘任。按选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筛选,随机抽取三名作为拟聘任委员人选,经批准后,颁发《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质量考核委员会委员(市民代表)聘任书》。
四、委员职责
参加委员会考核工作会议(每年一次,每次一天;本年度初定7月底至8月上旬间举行),结合城市轨道交通主管部门委托的咨询机构提交的关于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年度运营服务质量考核报告的评价结论,对2号线运营企业年度运营服务质量进行考核。
附件: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质量考核委员会委员(市民代表)报名表.docx
东莞市轨道交通局
2020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