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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轨道交通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2020-04-13 16:21:29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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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市司法局的统筹指导下,我局紧紧围绕建设一流法治政府部门的工作目标,扎实有序推进工作,全面提升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水平。现将我局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我局在2019年成立伊始就将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的重要位置。一是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在全局形成良好法治建设工作氛围。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也深刻认识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敬畏宪法法律,带头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保证宪法法律实施。加大法律法规学习力度,定期参与学法考试,努力提升法治素养,提高知法懂法水平。二是创新局党组学法用法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向局党组请示报告、局党组会专题学法、局领导年度述职述廉述法报告等制度,切实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行政全过程、各方面。

  (二)规范性文件制定及管理情况。我局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东莞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办理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在具体工作实践中探索形成了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一系列工作流程,不断提升我局制定文件的公信力和执行力,从源头上确保了规范性文件出台的合法性,较好地维护了法治权威。2019年,我局严格按照程序出台了《东莞市轨道交通局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等文件,并适时启动了《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的修订、评估等相关工作。

  (三)建立完善常态化法律顾问制度。我局成立伊始即通过外聘常年法律顾问,完善我局内部法治工作机制等手段,实现全局法律事务“法律顾问+法务人员”双轮驱动,构建重大决策律师全程参与,重要合同律师全部审查,重点工作律师提供意见等贯穿全流程的法律服务体系,旗帜鲜明支持法律顾问履职尽责,支持法务工作人员及法律顾问加大对合同审查力度,有效防范法律风险。

  (四)有效防范化解矛盾纠纷。我局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重大涉稳问题和突出信访隐患,成功协调了莞惠城际轨道、穗莞深城际轨道施工过程中导致房屋受损等信访事项。我局协调各镇街、珠三角轨道公司、施工单位成立了联合理赔工作组,积极协调推进理赔工作,顺利推动了各方签订理赔协议,有效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五)扎实做实法治宣传工作。我局把法治宣传工作纳入年度重要工作安排和议事日程,以办公室牵头统筹我局法治宣传工作,专门配置了法治宣传人员,为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做出坚强保障。一是加强对我局工作人员法治宣传培训。重点加强宪法法律教育及《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等轨道交通法律法规教育,在全体工作人员中开展“学宪法”活动,捍卫宪法尊严,树立法律权威,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二是面向社会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我局充分利用了政务网站、轨道站点、地铁车厢等宣传载体,以喜闻乐见的形式传播轨道交通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关于轨道交通的法治意识。三是指导、协调轨道运营单位加强法治宣传工作。指导市轨道交通公司抓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治培训,推动公司依法管理、诚信经营、和谐发展。协调我市境内的国铁、城际铁路运营单位配好我局做好轨道交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共同做好轨道交通设施保护工作。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情况。2019年,我局共办理行政复议的案件0宗,行政诉讼案件0宗,全年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情况。

  二、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2020年,我局将紧抓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先行示范区、省改革创新实验区“三区”叠加的重大历史机遇,继续围绕建设一流法治政府部门的工作目标,稳步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为东莞打赢品质交通千日攻坚行动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一是全面依法履行我局职能。2020年,我局将创新优化 “轨道交通建设+土地开发”的投融资模式,研究修订《东莞市轨道交通建设投融资管理办法》。借鉴深圳先进经验,研究修订《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办法》,优化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审批工作,加快我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提升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监督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完成《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等相关工作,督促轨道交通有关企业进一步规范运营管理,筑牢运营安全防线。加快穗莞深城际、莞惠城际(东莞段)沿线环境整治工作,提升沿线环境景观。

  二是进一步加强法律审查工作。我局将依托法律审查制度,全面加强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政府采购、合同审查等关键工作的法律审查力度,压实压牢规范性文件文稿起草人的主体责任,将我局负责起草的政府规章草案、市政府文件、部门政策文件、专项工作方案纳入法律审查范围,做到应审尽审,审足审全,以最高标准严格依法立法,严格审核把关,严格规范程序,严格监督检查,最大限度确保我局各项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有序运行。

  三是建设高素质的法治工作队伍。一要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领导干部学法活动,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二要提升法务人员能力水平。以宪法行政法、行业监管、合同审查、涉轨法律法规等内容为学习重点,开展高水准的岗位法律知识培训,为我局法治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四是加强重点法律法规宣传。创新行业法治宣传手段,采取多种有效形式,有针对性地加强《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办法》《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及《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规范》等重点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宣传,推动行业法规规章的有效实施;加强轨道交通从业人群普法教育。持续组织开展行业普法教育,将普法教育与行业管理有机结合起来,提高广大行业企业和从业人员依法依规建设运营的意识;利用行业资源配合开展公益普法。积极利用轨道站点、地铁车厢、交通工程施工围挡等资源,配合开展公益普法活动,在全市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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