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东莞市轨道交通TOD地区土地与空间复合利用管理规定(试行)》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轨道交通局
2020年6月17日
政策解读:https://gdjt.dg.gov.cn/gkmlpt/content/3/3691/post_3691621.html#3742
附件:
索引号: | 11441900MB2C900397/2020-00052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东莞市轨道交通局 | 成文日期: | 2020-05-29 |
名称: | 关于印发《东莞市轨道交通TOD地区土地与空间复合利用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已失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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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0-07-16 | |
主题词: |
各园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东莞市轨道交通TOD地区土地与空间复合利用管理规定(试行)》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轨道交通局
2020年6月17日
政策解读:https://gdjt.dg.gov.cn/gkmlpt/content/3/3691/post_3691621.html#3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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