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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东莞市轨道交通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MB2C900397/2021-00067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轨道交通局 成文日期: 2021-05-11
名称: 我市今年开展轨道列车司机技能鉴定工作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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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今年开展轨道列车司机技能鉴定工作

发布日期:2021-05-18  浏览次数:-

  为深化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改革,加快构建企业技能人才多元培养评价体系,推动企业自主创新建设,促进劳动者技能提升,根据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度轨道列车司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职考函﹝2021﹞102号)工作部署,我市今年开始在轨道列车司机中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此次轨道司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是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文件要求,并按照《轨道列车司机(城市轨道交通列车司机)》(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码:4-02-01-01)定级标准,2021年轨道列车司机职业技能鉴定等级为五级/初级、四级/中级、三级/高级)。鉴定工作采取统一鉴定和日常鉴定相结合的方式,在6月、9月各安排一次统一鉴定,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考核,按照国家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安排,广东省境内集中在深圳、广州两个技能鉴定站进行。目前,我市已开通东莞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线路,配备地铁列车20列,实际持有客车司机岗位资格证总人数约130人(含列车队长),今年计划安排开展鉴定10人次,预计年底可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