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我局完成了东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规划选址评估报告及图则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的有关规定,对规划选址评估报告相关图则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选址评估内容
本次规划选址评估范围为东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全长约57.5公里,设25座车站,1座道滘车辆段,1座黄江停车场以及3座主变电所。 规划选址评估中1号线一期工程用地性质落实为交通设施用地(U2)、轨道交通设施用地(U23)。
二、公示时间
2025年8月4日至2025年9月3日。
三、公示方式
(一)网上公示:东莞市轨道交通局(https://gdjt.dg.gov.cn/)。
(二)现场展示:东莞市东城街道旗峰路315号规划展览馆。
(三)媒体公示:《东莞日报》及东莞广播电视台。
四、意见反馈方式
凡是对本次规划选址评估报告相关图则草案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相关权利。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对应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方式及身份证明(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意见。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规划审批的参考。
(一)将意见表投入设在现场展示的意见收集箱。
(二)网站留言。
(三)发送电子邮件到gdjtj@dg.gov.cn。
(四)将意见函邮寄到“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99号会议大厦东面一楼,邮编:523000”,信封表面须注明“东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规划选址评估及图则公示意见”,收件人:“规划和用地科”。
五、联系方式
东莞市轨道交通局刘先生,联系电话:22832037。
六、听证申请
利益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内向东莞市轨道交通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东莞市轨道交通局
2025年8月4日
附图:9.1-9.2地上地下区间段控制图则(0725).pdf
附图:9.3站点、车场及附属设施控制图则(0725)(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