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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东莞市轨道交通TOD范围土地容积率调整工作方案》的通知
(已失效)
  • 2018-10-15 11:50:00
  • 来源: 市轨道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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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园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为充分挖掘TOD范围内土地价值,进行“高强度、高集聚、高价值”开发,加快实现“以地筹资、以地养铁、以铁提质、以铁兴城”目标,我办牵头制定了《东莞市轨道交通TOD范围土地容积率调整工作方案》,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东莞市轨道交通TOD范围土地容积率调整工作方案


东莞市轨道交通建设及TOD开发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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