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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轨道交通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23-01-11 09:16:04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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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和信息公开工作建设,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水平。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2年,我局门户网站访问量约30.59万人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5条,其中人事任免8条、工作动态76条、其他文件6条、财政信息5条、其他2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认真落实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准确运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2022年,我局共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各种渠道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3宗,已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受理、答复和办结,办结率和回复率均达100%,且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务公开工作情况。一是加强指导、强化监督,对于信息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与市府办沟通协调和汇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稳健推进。二是加大统筹力度,规范工作程序,进一步规范和细化政务公开工作的内容、形式及要求,对政务公开的操作流程、公开范围以及各科室的工作职责进行规范和明确,强化责任意识。三是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落实“三审三校”制度,进一步规范网上信息采集、编辑、审核、发布,层层把关,排除隐患,堵住漏洞,在把好导向关的同时,严防内容细节错误,重要稿件信息按规定程序送审,拿不准的问题及时请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1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1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1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还有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如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性和高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稳定性不够,业务能力仍需提高等。2023年,我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工作要求,规范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主动做好信息公开平台更新工作,做到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同时,压实工作责任,加强业务能力提升,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工作业务素质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东莞市轨道交通局

2023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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