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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轨道交通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24-01-23 17:39:27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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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有关要求,严格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着力做好主动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保障政务信息公开的渠道畅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促进轨道建设事业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3年,我局门户网站访问量约38.25万人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9条,其中人事任免1条、工作动态85条、其他文件5条、财政信息7条、其他2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共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各种渠道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3宗,均依法依规及时答复办结,且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根据市府办发布的每月政府网站及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监测报告,对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二是严格落实审核发布“三审三校”机制,提高信息报送质量,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的原则,在公文拟制过程中,对公开与保密进行同步审查,防止保密审查与政务公开工作脱节。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积极抓好网站的信息发布,安排专人定期检测巡查,及时掌握网络安全运行情况。2023年全年发布的政府信息均能正常访问,出现“死链”“错链”的情况第一时间改正。

  (五)政府信息监督保障情况。及时调整更新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发布“三审三校”机制、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依法审查,确保无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上级要求和群众诉求有序推进,但还存在时效性不够高、公开内容不够丰富等问题。2024年,我局将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学习,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标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东莞市轨道交通局

202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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