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1日,我局印发了《东莞市轨道交通局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东轨〔2019〕62号,下称《乘客守则》),并于同年9月1日起实施。《乘客守则》作为市民群众乘坐城市轨道交通的基本行为准则,对保障安全可靠、便捷高效、文明舒适的乘车环境,提高我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水平,促进我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可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保障广大乘客的出行安全和乘车环境,适应对学龄前儿童免费乘坐城市轨道交通票务政策调整,同时满足关于安全乘车、文明乘车等方面的最新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对《乘客守则》的修订工作,目前已征求了市相关部门意见,根据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并形成了《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30日(即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2月17日)。有关意见请发送至电子邮箱:gdjt202311@163.com。联系人:市轨道交通局轨道运营管理科吴国洪;电话:0769-23836936。
附件1:《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修订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关于印发《东莞市轨道交通局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的通知(东轨〔2019〕62号).pdf
东莞市轨道交通局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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